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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关于重行 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
笔者:chen | 书名:毛泽东选集(第四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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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div style="width: 98%; color: #1A4D5A; margin: 0 auto; text-align: justify;"> <div style="text-align: center; font-size: 1.8em; font-weight: bold;">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关于重行 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<sup><a href="#note-0" id="ref-0">*****</a></sup> <div style="font-size: 0.55em; font-family: '宋体', 'SimSun', serif; font-weight: normal;">(一九四七年十月十日)</div> </div> <p>一、本军三大纪律八项注意,实行多年<sup><a href="#note-1" id="ref-1">**1**</a></sup>,其内容各地各军略有出入。现在统一规定,重行颁布。望即以此为准,深入教育,严格执行。至于其他应当注意事项,各地各军最高首长,可根据具体情况,规定若干项目,以命令施行之。</p> <p>二、三大纪律如下:</p> <p>(一)一切行动听指挥;(二)不拿群众一针一线;(三)一切缴获要归公。</p> <p>三、八项注意如下:</p> <p>(一)说话和气;(二)买卖公平;(三)借东西要还;(四)损坏东西要赔;(五)不打人骂人;(六)不损坏庄稼;(七)不调戏妇女;(八)不虐待俘虏。</p> <p style="font-size: 1.4em; font-weight: bold; text-align: left; margin: 0.8em 0 0.4em 0;"> </p><p> <strong>简要点评:</strong>这是毛泽东为人民解放军总部起草的训令,是人民军队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文献。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从红军时期开始形成,经过长期革命战争的实践检验,成为人民军队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全体官兵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。毛泽东在训令中再次统一颁布了“三大纪律八项注意”的全文,其内容简明扼要、通俗易懂,涵盖了政治纪律、军事纪律和群众纪律的各个方面。三大纪律是:一切行动听指挥,不拿群众一针一线,一切缴获要归公;八项注意是:说话和气,买卖公平,借东西要还,损坏东西要赔,不打人骂人,不损坏庄稼,不调戏妇女,不虐待俘虏。这个训令的颁布,进一步加强了人民军队的革命纪律性,密切了军民关系、军政关系,是人民军队区别于一切旧军队的本质特征之一,对于保证解放战争的胜利进军、树立人民军队的光辉形象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。</p> </div> <div style="width: 98%; margin: 0 auto; text-align: justify; font-size: 0.95em;"><span style="letter-spacing: -2px;">——————</span> <a id="note-0" href="#ref-0">***** </a>本训令为重行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正式文件。 <a id="note-1" href="#ref-1">**1**</a> 三大纪律、八项注意,是毛泽东等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中为中国工农红军制订的纪律,其具体内容在不同时候和不同部队略有出入。在红军初创时期,就已提出部队对待群众要说话和气,买卖公平,不拉伕,不打人,不骂人。一九二八年春工农红军在井冈山的时候,规定了三项纪律:第一、行动听指挥;第二、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;第三、打土豪要归公。一九二八年夏提出了六项注意:一、上门板,二、捆铺草,三、说话和气,四、买卖公平,五、借东西要还,六、损坏东西要赔。一九二九年以后,毛泽东又将三大纪律中的“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”,改为“不拿群众一针一线”;“打土豪要归公”改为“筹款要归公”,后来又改为“一切缴获要归公”。对于六项注意,增加了“洗澡避女人”和“不搜俘虏腰包”两项内容,从而成为三大纪律、八项注意。这些纪律,曾经是红军以及后来的八路军、新四军、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,对于人民军队的建设,对于正确处理军队内部关系、团结人民群众和确立人民军队对待俘虏的正确政策,都起了伟大的作用。 </div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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